董事会
「董事会」





企業管治

本公司致力實踐最高標準的企業管治,目標是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及對股東及投資者之問責性。

董事會

董事會現由七名董事所組成,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名非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


郭 磊 女 士 (主 席)江 峰 先 生


非執行董事 :

于 路 先 生、丁 志 鋼 先 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楊 岳 明  先 生、盧 韻 雯 女 士、鄒 合 強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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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名單及彼等的角色與職能》in PDF)



股東提名董事人選的程序

瑞斯康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股東提議推選個別人士為董事採納正式、經審慎考慮並具透明度的程序。


如果股東打算提名非公司董事(“董事”)的人員來參選董事,股東必須存放一份書面通知(“通知”)於公司香港的主營業地點,於香港上環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04004-5,或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22樓,收件人爲公司的公司秘書。


通知必須清楚地載明股東名字和他/她/他們持有的股份,打算爲選舉董事提名的人選的全名,包括上市規則第13.51(2)條要求的此人的簡歷信息,並且由相關的股東簽字(而非所提名的人選)。通知也必須附有所提名參選的人簽署的關於他/她願意競選董事的同意函。


通知的交存期將從公司派發選舉公司董事的相關股東大會通知的第二天開始並在不遲於該等股東大會日期前7天結束。如果該通知在股東大會前少於15天收到,公司將需要考慮股東大會的延期以給予董事14天的提案通知。


該通知將由公司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驗證並確認請求的適當及符合議事規程時,公司的公司秘書將請求公司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考慮將决議包括在提議該人選參選董事的股東大會的議程中。


股東對上述程序如有疑問,可致函公司秘書,地址為香港上環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04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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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提名董事人選的程序》  (in PDF)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2017年5月16日成立審核委員會,此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符合上市規則第3.22條及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C.3段。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盧韻雯女士 、楊岳明先生 及鄒合強先生。盧韻雯女士為該委員會的主席。


審核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a)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外聘核數師向董事會作出建議、批准外聘核數師的薪酬及聘用條款,以及處理該核數師辭職或辭退的任何問題;(b)監察財務報表、我們的賬目、年報及中期報告的完整性,並審閱報表及報告所載有關財務申報的重大判斷;及(c)檢討我們的財務控制、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


審 核 委 員 會

        盧 韻 雯 女 士 (主 席)

        楊 岳 明  先 生

        鄒 合 強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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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  (in PDF)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2017年5月16日成立薪酬委員會,此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符合上市規則第3.26條及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B.1段。薪酬委員會由一名執行董事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執行董事郭磊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岳明先生及盧韻雯女士,而楊岳明先生為該委員會的主席。


薪酬委員會的職責遵從任何董事不得參與訂定本身酬金的原則,並包括(但不限於) (a)就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及結構,以及設立正規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訂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供意見;(b)就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包括實物褔利、退休金權利及賠償金額(包括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而應付的賠償))向董事會提供意見;及(c)參考董事會的企業目標和目的審閱及批准管理層的薪酬建議。 

 

薪 酬 委 員 會

         楊 岳 明 先 生 (主 席)

         郭 磊 女 士

         盧 韻 雯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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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会職權範圍》(in PDF)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已於2017年5月16日成立提名委員會,此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符合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企業管治守則A.5段。提名委員會由一名執行董事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執行董事陳水英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盧韻雯女士楊岳明先生,而盧韻雯女士為該委員會的主席。


提名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a)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並就任何為配合我們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變動提出建議;(b)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士,並挑選或或就挑選獲提名出任董事的人士向董事會提供意見;(c)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d)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首席執行官)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提 名 委 員 會

        盧 韻 雯 女 士  (主 席)

        楊 岳 明 先 生

        郭 磊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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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委員会職權範圍》 (in PDF)



       

更新日期:二零二三年十月二七日


備註:本政策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